課程名稱 |
刑法總則一 Criminal Code-general Principles (Ⅰ) |
開課學期 |
112-1 |
授課對象 |
司法組 |
授課教師 |
薛智仁 |
課號 |
LAW2053 |
課程識別碼 |
A01 25230 |
班次 |
02 |
學分 |
3.0 |
全/半年 |
半年 |
必/選修 |
必修 |
上課時間 |
星期一6,7,8(13:20~16:20) |
上課地點 |
萬2101 |
備註 |
與科法所合班。科法所請選修「A41 M0230」。 限本系所學生(含輔系、雙修生) 總人數上限:100人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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課程簡介影片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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核心能力關聯 |
核心能力與課程規劃關聯圖 |
課程大綱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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為確保您我的權利,請尊重智慧財產權及不得非法影印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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課程概述 |
本課程以傳達刑法基本觀念及思考方法為主,協助初學者培養獨立思考刑法問題的習慣。在上學期介紹刑法的目的及各種刑事制裁手段之後,再講授故意犯罪的不法(構成要件該當性及違法性)與罪責概念。以此為基礎,下學期再仔細介紹未遂犯、犯罪參與、過失犯及不作為犯等其他犯罪型態。最後,以犯罪競合理論的講授為結尾。在授課過程及學期考試,均以實務判決及實例分析為重點。
欲加簽本課程的同學,請寄信至助教信箱(r09a21055@ntu.edu.tw),信內註明姓名、科系、年級、學號,以寄信先後順序為加簽順序,有任何疑問請同樣寄信至上述信箱,會由課程助教回答。 |
課程目標 |
本課程目標在介紹刑法學的基本觀念及思考方法。 |
課程要求 |
本課程僅以期末考筆試為評分標準(100 %)。 |
預期每週課後學習時數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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Office Hours |
另約時間 備註: 每次上課的下課時間,或另以Email約定面談時間。 |
指定閱讀 |
上課講義 |
參考書目 |
林山田,刑法通論,10 版,台北:自版,2008年
黃榮堅,基礎刑法學,4版,台北:元照,2012年
黃常仁,刑法總論,2版,台北:新學林,2009年
林鈺雄,新刑法總則,10版,台北:元照,2022年
王皇玉,刑法總則,9版,台北:新學林,2023年
許澤天,刑法總論,4版,台北:新學林,2023年。 |
評量方式 (僅供參考) |
No. |
項目 |
百分比 |
說明 |
1. |
期末考 |
100% |
測驗方式為實例題,評分重點在於掌握犯罪審查模式、基本概念之理解及運用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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針對學生困難提供學生調整方式 |
上課形式 |
提供學生彈性出席課程方式 |
作業繳交方式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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考試形式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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其他 |
由師生雙方議定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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週次 |
日期 |
單元主題 |
第1週 |
9/4 |
第一章 導論(I) |
第2週 |
9/11 |
第一章 導論(II) |
第3週 |
9/18 |
第二章 犯罪結構(I) |
第4週 |
9/25 |
第二章 犯罪結構(II) |
第5週 |
10/2 |
第三章 客觀不法構成要件(I) |
第6週 |
10/9 |
國慶放假 |
第7週 |
10/16 |
第三章 客觀不法構成要件(II) |
第8週 |
10/23 |
第四章 主觀不法構成要件(I) |
第9週 |
10/30 |
第四章 主觀不法構成要件(II) |
第10週 |
11/6 |
第五章 違法性(I) |
第11週 |
11/13 |
第五章 違法性(II) |
第12週 |
11/20 |
第五章 違法性(III) |
第13週 |
11/27 |
第五章 違法性(IV) |
第14週 |
12/4 |
第六章 有責性(I) |
第15週 |
12/11 |
第六章 有責性(II) |
第16週 |
12/18 |
期末考 |